2021年4月23日,西安發(fā)布關于啟動申報2020年度分布式光伏補貼資金通知。根據通知,申報范圍為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間在園區(qū)內首次申領和延續(xù)的分布式發(fā)電項目(含光伏扶貧項目),項目全部使用市內企業(yè)生產的組件,組件轉換率達到光伏“領跑者”先進技術標準,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、行業(yè)或地方標準的。
通知指出,自項目并網起,給予投資人0.25元/度補貼。屋頂光伏電站項目,按照裝機容量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/兆瓦一次性補貼、同一屋頂產權人補貼不超過100萬元。
申報時間為2021年5月12日18時前,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經發(fā)局,逾期不再受理。
通知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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